【4名少年结伴野泳,1人溺亡3人却隐瞒不报,谁担责?法院这样判】日前,上海4名少年结伴到绿化带内的大水池里游泳,小鸿不幸溺亡,其余3人慌忙回家,都未和家人提及此事。次日,小鸿父母到派出所报案,才在水池中找到小鸿尸体,随后诉至法庭。上海浦东法院审理判定,绿化公司未在水池边设置警示标志,未安排人员进行安全管理,承担30%的责任;3名同伴未尽力进行有效施救,事发后隐瞒不报,由三人监护人各承担15%的责任,共计赔偿61万余元。此案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予以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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